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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是否算工伤?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8-3-30 10:26:24  文章录入:admin

最近,张先生在下班途中不小心滑倒受伤。张先生想知道,他受到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解答
 
张先生的情形属于意外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