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广东失业保险待遇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90%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8-5-23 8:40:41  文章录入:admin

省人社厅21日透露,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失业保险金标准从80%调高至90%后,全省一类地区(广州)达到1705元/月,增加189元/月;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达到1359元/月,增加151元/月;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达到1215元/月,增加135元/月;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达到1089元/月;增加121元/月。
 
深圳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9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