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旧楼加装电梯或可提取子女公积金
去年,中山出台了新政策
旧楼完成加装电梯可享受财政补助
每台电梯补助10万元
今年又有好消息传来
旧楼加装电梯或可提取子女住房公积金啦
据悉,目前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发出《关于增加父母住宅增设电梯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征求意见的通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月11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至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zsgjjzx@163.com
据了解,去年9月中山市完成首例旧楼加装电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仅跑一次就完成,一次性提取金额32000元。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中山市共办理3笔旧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取总金额为25.47万元。
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既盘活了资金
也提升了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根据《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目前中山市职工及其配偶在中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对于该项提取政策
不少公积金缴存人觉得受益人群覆盖面有限
一些市民反映
许多老人家对旧楼加装电梯需求较为迫切
但是退休后已经没有缴纳公积金
新细则拟对以下方面进行修改
此次公积金政策拟修改为“中山市职工及其配偶在中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配偶以及其子女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政策修改后,旧楼加装电梯将可以提取子女公积金,进一步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让更多公积金缴存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