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帮助中心 | 站内地图 |
关键词: HR知识 人力资源外包 深圳代办社保 深圳劳务派遣 猎头
深圳人力资源外包网
您当前位置:深圳人力资源外包网 >> 代办社保 >> 社会保险新闻 >> 浏览文章

广东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拟再降

2019-5-17 9:35:15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从广东省人社厅网站获悉,《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细则的通知》正对外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对广东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细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用人单位每年所执行的费率为0.32%、0.48%和0.8%三档。即第一档费率从现行的0.48%下降到0.32%,第二档费率由现行的0.64%下降到0.48%。
 
此举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5月27日。
 
点击浏览下一页
 
拟调整缴费系数
 
征求意见稿拟阶段性调整《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3号)关于实施浮动费率实施细则。根据粤人社发〔2013〕13号文,有条件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试点,在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以适当下浮费率。
 
根据征求意见稿,从2019年7月1日起,广东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细则拟调整,调整后的用人单位每年所执行的费率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1、用人单位费率为缴费系数乘以基准费率之积。
 
2、用人单位基准费率按照0.8%计算。需要调整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3、缴费系数按照以下办法分档次确定:
 
第一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小于或者等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60%的,缴费系数按0.4计算;
 
第二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60%且小于或者等于140%的,缴费系数按0.6计算;
 
第三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140%的,缴费系数按1计算。
 
用人单位在同一统筹地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不满五年的,缴费系数按0.6计算。
 
对比原有规定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调整了缴费系数。
 
第一、二档单位费率拟降为0.32%和0.48%
 
从2016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试点的市,基准费率按照全省统一的用人单位费率0.8%执行。即由于费率的调整,单位浮动费率由0.9%、1.2%、1.5%下降为、0.48%、0.64%和0.8%三个档次,个人费率由0.5%下降到0.2%。
 
广州是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试点城市。也就是说,此次征求意见稿调整后,单位浮动费率再次下调,第一档费率从现行的0.48%下降到0.32%,第二档费率由现行的0.64%下降到0.48%。此外,用人单位在广州地区参加失业保险不满五年的(含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单位费率拟由现行的0.64%下降为0.48%。
 
征求意见稿特别指出,为保障调整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细则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凡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大于上年度基金支出2倍的统筹地区,一律取消浮动费率中止实施的条件。
 
广州市2018年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为213.9亿元,2017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2.4亿元,累计结余远超上年度基金支出。也就是说,若征求意见稿实施,广州将取消浮动费率中止实施的条件。
 
据广州市人社局统计,今年一季度广州市继续执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实施用人单位缴费浮动费率制度,共为企业减负7.9亿元。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深圳人力资源外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