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竟然指责它人滥用劳务派遣!
在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时,为了逃避责任,劳动局就把劳动系统的全部临聘人员改为劳务派遣,并出台指导意见建议各级政府机关单位照此办理。所以市民到各级劳动部门办理业务,上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下到街道社区劳动就业窗口办事人员,基本清一色身份都是劳务派遣人员,给你办理失业证的,给你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就业补贴的都是劳务派遣人员。连一线劳动监察人员也全是劳务派遣人员。这样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积极性大大降低了,服务不如从前了。
在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时,为了逃避责任,劳动局就把劳动系统的全部临聘人员改为劳务派遣,并出台指导意见建议各级政府机关单位照此办理。所以市民到各级劳动部门办理业务,上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下到街道社区劳动就业窗口办事人员,基本清一色身份都是劳务派遣人员,给你办理失业证的,给你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就业补贴的都是劳务派遣人员。连一线劳动监察人员也全是劳务派遣人员。这样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积极性大大降低了,服务不如从前了。